手机销售商竟悄悄出售顾客手机号注册APP,每单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9-2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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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7月6日,王某敏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22年6月6日,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向武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王某敏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6月13日,武隆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王某

2021年7月6日,王某敏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22年6月6日,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向武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王某敏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6月13日,武隆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王某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在重庆市武隆区,一家名为全成通讯经营部的店铺,主要经营手机、电器、小家电等。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该经营部负责人王某敏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到店里来购买手机、办理业务的消费者的电话号码,以及接收到的验证码,提供给他人,用以注册电商平台账号。

买个手机,没想到个人信息却被商家卖了。在重庆,一家通讯经营部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随意出售用于注册电商平台账号,重庆市消保委提出公益诉讼,近日,结果出来了。

王某敏还用消费者购买的手机扫描“上家”提供的二维码,下载、注册、登录短视频、购物等APP平台,参与0元购、充值送话费等相关活动。每成功注册、登录APP一个电话号码,“上家”就以3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和王某敏结算。王某敏以此获利.5元。

王某敏发布公开道歉信表示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表示自愿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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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由于武隆区全成通讯经营部及其负责人王某敏严重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8月5日,重庆市消保委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月16日,重庆三中院组织召开诉前调解听证会,诉请法院判处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一年内参加四次消费领域的公益活动,且每次活动支付的经费不低于2640元。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 网址: http://www.zgzchjszz.cn/zonghexinwen/2022/0926/1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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